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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放大招!鼓励生育!

时间:2023-08-29 18:38:06    来源:腾讯网

近日,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和龙港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龙港市户籍人口生育养育补贴发放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在温州市一次性生育补助的基础上,额外提高生育补助和养育补助两类补贴标准。其中,在龙港市公立医疗机构生育二孩、三孩的龙港户籍常住家庭,将额外给予二孩每月500元、第三孩每月1000元补贴,直到孩子三周岁。


【资料图】

创新发放机制

按月额外给予补贴

《办法》中明确,享受养育补贴的为2022年8月1日(含当日)起分娩的对象,且分娩时,夫妻双方均为龙港市户籍,落户龙港市6个月以上,新出生孩子在龙港市公立医疗机构分娩出生并且户口登记在龙港市。符合条件生育的夫妻,生育二孩的在一次性生育补贴基础上,从出生当月起,额外给予第二孩每月500元;生育三孩的在一次性生育补贴基础上,从出生当月起,额外给予第三孩每月1000元养育补贴,直至孩子三周岁。再婚家庭按照现家庭夫妻双方共同生育子女数计算孩次,符合政策生育的多胞胎可以按个数顺序领取,超过三孩的按三孩标准领取补助。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夫妻应自分娩之日起1年内,通过浙里办APP上的温州市利民补助一键达在线申请。

据悉,为进一步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近年来龙港制定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发放育儿补贴等多方面政策,提出了如龙港户籍第三孩在该市公办托儿所、幼儿园、高中就学学费全免等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一揽子生育支持措施。

下面跟小布仔细看看补贴细则吧!

补贴对象、标准和资金来源

(一)补贴对象

1. 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2年8月1日(含当日)起分娩的对象。

(2)分娩时,夫妻双方或单方为龙港市户籍人口,其中单方户籍人口需子女落户龙港。

2. 享受一次性额外生育补贴的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2年8月1日(含当日)起分娩的对象。

(2)分娩时,夫妻双方均为龙港市户籍,且落户龙港市1年以上。

(3)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龙港市。

3. 享受养育补贴的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2年8月1日(含当日)起分娩的对象。

(2)分娩时,夫妻双方均为龙港市户籍,且落户龙港市6个月以上。

(3)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龙港市。

(4)新出生孩子在龙港市公立医疗机构分娩出生。

(二)补贴标准

1. 一次性生育补贴。符合条件生育的夫妻,生育一孩的予以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元,生育二孩的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生育三孩的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

2. 一次性额外生育补贴。符合条件生育的夫妻,生育三孩的在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基础上再予以发放一次性额外生育补贴7000元。

3. 养育补贴。符合条件生育的夫妻,生育二孩的在一次性生育补贴基础上,从出生当月起,额外给予第二孩每月500元;生育三孩的在一次性生育补贴基础上,从出生当月起,额外给予第三孩每月1000元养育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孩子死亡或户籍迁出龙港的,次月停止发放。

4. 再婚家庭按照现家庭夫妻双方共同生育子女数计算孩次。

5. 符合政策生育的多胞胎可以按个数顺序领取,超过三孩的按三孩标准领取补助。

(三)资金来源

户籍人口生育补贴和养育补贴的经费由龙港市财政局给予保障。

补贴发放流程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夫妻应自分娩之日起1年内,通过浙里办APP上的温州市利民补助一键达在线申请,双方均为龙港户籍的由一方提出申请(一个子女仅能由夫妻任一方申请一次,不能重复申请);单方为龙港户籍的由龙港户籍的一方提出申请。对象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生育登记服务单(电子版)、出生医学证明书、申请人市民卡。视条件情况提供子女落户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线上办理有实际困难的,可携带资料到社区办事窗口由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办理。2022年8月1日零时至2022年10月31日分娩的夫妻,补贴申领时间可予以顺延2个月,即必须在分娩之日起1年2个月内通过浙里办APP上的温州市利民补助一键达在线申请。

(二)审核

符合条件的对象完成在线申请后,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可征求各社区意见,由各社区对申请材料、条件符合情况签署意见, 按季度汇总并于下季度初(4月、7月、10月、1月)的10日前将本季度的名单报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审核,汇总表见附件。

(三)资金发放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审核后,将资金需求情况上报给龙港市财政局。龙港市财政局根据我市财力情况给予安排资金,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按规定程序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来源/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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